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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心梅、陈键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3-11-23 15:57:00返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根据钱心梅、陈键的申请于20231116日裁定受理钱梅(1965929日出生,汉族)、陈键(198998日出生,汉族)就继承遗产范围内对死者陈继猛(男,生于1963717日,卒于2022830日)的生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死者陈继猛的债权人应在202415日前,向钱心梅、陈键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杨帆路999弄研发园B18楼;邮政编码:315000;联系人:徐阳恒,联系电话:15336689765)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110日下午1400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任何人发现钱心梅、陈键有违反如实申报义务,隐匿、转移、毁损、不当处分遗产、遗产权益及财务凭证等资料物件或者其他不当减少遗产价值的行为,妨害审理程序、执行程序、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等行为的,均可向本院或管理人报告。


 


钱心梅、陈键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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