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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莹律师荣获“宁波市十佳女律师”称号

2019-03-18 11:41:53返回

3月15日下午,由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宁波市巾帼维权服务主题活动暨“十佳女律师”颁奖仪式在五一广场隆重举行。本所朱佳莹律师荣获“宁波市十佳女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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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五为朱佳莹律师)

“宁波市十佳女律师”选树活动采取各区县(市)和市属所推荐申报形式,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和市妇联指导下,经评审认定和公示,最终决定对朱佳莹等10名女律师予以表彰,并由市司法局、市妇联和市律师协会共同授予其2017-2018年度“宁波市十佳女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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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选树活动进一步激励和带动全市女律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展现女律师的风采,树立女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朱佳莹律师表示获得“十佳女律师”称号是激励更是鞭策,今后必将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努力践行律师职责与使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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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莹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专注建筑房地产和金融保险领域的法律业务。现为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建筑房地产业务部主任,并担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曾获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宁波市首批 “成长型”名优律师培育对象等荣誉。其撰写的论文《我国工程优先权主体困局及其突破》获得宁波市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浙江律师论坛三等奖。同时,朱律师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服务志愿活动,现为宁波市海曙区法治宣传服务协会监事长、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特聘公益律师、海曙区人民法院调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