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豪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中国基金业协会通过审核
宁波克利特投资管理公司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委托本所葛攀攀、梅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为其开展了详尽尽职调查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本所律师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该法律意见书。2016年7月12日,该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为委托公司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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