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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执行主任吴文达律师被宁波仲裁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仲裁员

2016-04-14 10:04:46返回

2016年4月14日,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仪式暨优秀仲裁员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我所执行主任吴文达律师被宁波市仲裁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仲裁员”,孟长春律师被评为“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吴律师、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卓越的办案能力,负责的办案态度,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是仲裁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当前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共有9位律师任职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分别为罗杰、吴文达、王露莺、张民元、胡力明、孙建江、卢晓春、孟长春、冯一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