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
2022年3月30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胡凯对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案号为(2022)浙0282清申2号。同时,慈溪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管理人。
上述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事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之规定,您(单位)如果及时接到通知,则应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未及时接到通知,应于公告之日(即2022年4月3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资料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三、凡浙江雅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算组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索。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6日
附:1. 债权申报须知
2.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 债权申报登记表
4. 债权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 授权委托书
7. 清算组邮寄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B区1幢8楼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56743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