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设备、存货 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8年8月30日9:30在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C12幢4楼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对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存放于宁波伊尔卡密封件有限公司仓库的设备、存货等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的存放于宁波伊尔卡密封件有限公司仓库的所有设备、存货等,一次性打包出售,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存在为准。
二、起竞价:50000元,竞增价幅度:1000 元及倍数。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也可以采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11:30前。
3、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用100元,该费用作为管理人举行本次变卖活动所需材料费等支出,无论是否竞买成功,均不予退还。
5、报名竞买人必须于2018年8月29日11:30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叁仟元竞买保证金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如果报名参加竞买而实际未参加的,或者应价最高却放弃购买的,叁仟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参加竞买而未竞得者,管理人于变卖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汇款人账户无息退还叁仟元竞买保证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为户名: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2060122000053272。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澥浦支行。汇款时注明: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设备、存货竞买保证金。
四、咨询及现场看货时间: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11:30前。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应价最高且超过保留价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只有一人报名的,以起竞价为成交价。
六、本次所拍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存在为准,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本次所拍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货,未看货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八、买受人应于成交后当场携带竞买保证金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与管理人签署《竞买成交确认书》。
九、付款方式:
1、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天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管理人指定的以下账户: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2060122000053272。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澥浦支行。汇款时注明: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设备、存货货款。
2、已交的竞买保证金叁仟元不充抵货款,转为买受人履约定金。逾期未付清货款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可以另行变卖,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的叁仟元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必须在2018年9月5日前提货完毕。逾期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且按每日1000元计算向管理人缴纳保管费。 买受人按期付款、提货完毕的,叁仟元履约定金管理人在提货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十一、本次竞买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提供发票及其他票据,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装卸、运输及其他责任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装卸工具、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等应由买受人自行安排,且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业人员负责装卸、运输等,如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或造成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交付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书面向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管理人根据买受人确认的地址邮寄相关文书,一经发出,无论买受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十四、报名、咨询、现场看货联系人:龚旭凯律师,电话:15557006160;宋俞陈律师,电话:15606615806。
宁波市海曙王盟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