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豪讲堂第六期丨版权与商标权冲突——兼谈最高院再审立案程序
5月9日晚,第六期素豪讲堂如期举行,本次素豪讲堂主讲人是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柯权律师,其讲座主题为“版权与商标权冲突——兼谈最高院再审立案程序”。
卢律师是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素豪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有着丰富的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在本次讲堂中,卢律师以亲自办理的再审程序的商标案件为例展开叙述。讨论了商标在先权利中的版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并分享了自己对该案的三个观点:第一,实质性相似是指以是否使用了在先作品具有独创性的主要部分为判断标准;第二,接触一般以接触的可能性来认定,并以作品的发表推定为接触,不以实际接触为判断标准;第三,如在先著作权之前存在更早的作品,不宜认定为损害引证的著作权,不宜撤销争议商标。在讲堂中,卢律师还与大家分享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经历和注意事项,为参会人员奉献了一堂精彩的讲座。分享结束后,参会人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卢柯权律师也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地回应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