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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报告第五期 | 大数据背景下关于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研究

2018-05-08 14:47:22返回

2018年5月4日下午4点,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在素豪大会议室开展了知识产权课题报告活动,报告的主题为“大数据背景下关于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研究”,报告人为张盛嘉、骆俊峰。

报告会上,报告人从国际形势、国内发展情况及商业模式创造者三个角度对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以及建构专利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展开分析,并简述我国目前对于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现状及其缺陷,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建立大数据背景下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的相关建议。

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就课题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本次课题报告让与会人员对商业模式的专利制度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作为一个新的发展趋势,给律师们带来了新的思考与启示,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