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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豪新闻 | 当“压岁钱”遇上《民法典》——我所律师为小朋友送上暑期法治课

2026-08-20 15:56:46返回

2026年8月19日,本所江镠娜律师以“零花钱里的民法典”为主题,为朝阳社区的孩子们带来一堂暑期法治课。课程围绕压岁钱归属、自主消费边界和侵权责任三个现实问题,用四个趣味故事串联《民法典》核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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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明确:压岁钱属于“赠与”,所有权自交付起即归孩子所有,父母仅为保管员,除为子女利益(如交学费、看病)外不得随意处分。针对消费行为,指出8周岁是“分水岭”——小额消费可自主,大额(如数千元电子产品、游戏充值)须经父母同意,否则可依法撤销,并引用“8岁孩子充值万元获全额退款”判例予以警示。关于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告知孩子闯祸应先用自己的压岁钱赔偿,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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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最后以四句口诀总结:“压岁钱是我的,爸妈是保管员,花钱有规矩,闯祸要负责”,并向家长提出尊重孩子财产权、做好理财引导等建议。